都說搞音樂搞藝術的人,追求的是精神上的享受,不看重物質和名譽。
但真如陶淵明那種“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曠達胸襟,又有幾個人能做到。
在古時候就沒多少,更何況是如今這個物欲橫流的現代社會中了。
不過這也說不得是非對錯,對于這種態度也無可厚非,更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社會發展所必然產生的一種情況——人越是把一件事情做出名了,越是會看中自己的名聲。
而之中最為提現一個人的名聲,就是獎項和榮譽!
自古以來,就有一句話——文無第一,武無第二,這話不無道理!
要說孰強孰弱,只要兩個人出來一比劃,自然就高下立判了!至于文學也還好,雖然文人相輕,但真要真要拿出來比一比才華,也有眾多方式,比如對對聯,吟詩作賦,而最為提現的就是古代的科舉考試,這些都是可以分個名次高低的,名次決定文采,誰名次高誰就文采好,這是沒得辯的。
但到了文藝這塊兒,就真沒法對比了。你說哪首歌好聽,你說那副畫好看,但別人不這么認為啊!你說的又不是金科玉律,別人憑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一套評判標準呢?更何況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說到底誰都不會服誰!
所以,這個時候,獎項榮譽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因為每個獎項和榮譽代表著機構或者大眾對于這個作品的認可,這是具有權威性的。
放在國外,比如文學上的諾貝爾獎,攝影界的普利策獎,還有音樂上的格萊美獎,這些都是無可爭議的真正的至高榮譽,畢竟這些獎項的評選機構本身就是權威的代表,面對權威,沒人敢不服。
而到了國內這邊,音樂上最高獎項就是金曲獎!
只要你能拿出金曲獎中的任何一個獎項的榮譽,那就算別人之前再怎么說的天花亂墜,也不得不服。
這就是權威的作用!
所以,這些老一輩的詞曲人見一個初出茅廬的新人竟然能被提名如此高的一個獎項,這怎么能不讓他們不爽快呢?
不過,他們這些人最多也就是眼紅抱怨一下,但要說大張旗鼓的跟主辦方搞什么幺蛾子,借他們十個膽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