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在大夏開國時,有一位清廉正直的縣官,因秉公執法,將一名強搶民女的罪犯判了秋后處斬,巧的是,那人正好是當朝太師爺的小舅子。
原本只要那縣官收下銀子,改了判,也便相安無事,無奈那縣官卻是個兩袖清風的硬骨頭,在太師派人上門后,非但沒改判,反而一怒之下扔了個斬立決的牌子,當時那以為勝券在握的犯人便被血濺公堂,狗頭鍘中飛濺出來的血液把那刻著“清正廉潔”四個字的牌匾染得通紅。
太師爺知道了此事,自然是氣急敗壞,當天便招來一群平日里無法無天的混混雜魚們,把那縣官關在自己的縣衙中,用盡各種手段折磨、凌辱他。
雖然都是愛戴那位清正廉潔的縣官,但奸臣一手遮天,人們敢怒而不敢言,不愿同流合污的縣官最終撞柱自盡,含冤而亡。
他飛濺的鮮血染紅了一面鼓,那鼓竟不擊自鳴,不大的鼓聲竟響徹京城,連著一場鵝毛大雪,整整三天三夜!
那些折辱他的混混們,聽到鼓聲皆頭疼欲裂,滿地打滾,慘叫聲不絕于耳。
明鏡高懸的縣衙徹底成了修羅場。
這響徹京城的鼓聲終是驚動了皇上,雖然說不是什么明君,但是六月飛雪,必有冤情的道理他還是懂,當日便有欽差領旨,去鼓聲響起的地方徹查冤情。
后面自然不用說,那位權傾朝野的太師爺的人頭在飛雪之中悄然落地后,那著了魔似的鼓聲也不再響起。
皇帝也從這件事受了啟發,他發布詔令,全國官府門口,都要擺上一面鼓,以便百姓伸冤告狀。此鼓一響,官員必須立即升堂審案。
涼州軍營前,也有這樣的一面“鳴冤鼓”,雖然說是軍伍,但李存瑞古道熱腸,眼睛里從來就容不得沙子,倘若在自己的治下能有冤情,那必然需要細細計較。
只是這面軍營前的鼓點雖然擺放在那里,但是十幾年間卻從未響起過。
直到今日。
有一白衣美人從遠處飄然而來,手中拎著一名穿著軍甲的漢子,那漢子緊閉雙眼,額頭上流出來的鮮血已經凝成了冰冷的血花。
她隨手將漢子扔在地上,沉重地鎧甲碰在地面上,發出了一聲悶響。
絲毫不在意漢子的死活,她從袖中伸出了一只白素的手,拿起已經落了灰的鼓槌,重重地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