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永四十年,十二月初八。
天子感染風寒,肺病加劇,圣旨通過門下省下發:上官瑾一案由太子代為監理。
邢獄。
天光照不亮地府一般的存在,燈燭昏暗,燃出一片幽暗冥火。
墻根處,一只殘敗的身影在傷痛的嚙咬下瑟縮不止,刑部都官郎中崔建走到近前,用靴尖挑明她的臉,逼問道:“上官瑾貪贓倒賣豐德倉軍糧,貽誤邊境戰機,致使武州、河州險些失守,說!你認不認!”
上官蒼蒼從血污中艱難抬眼,啐了一口,“……不認……未做過的事……為何要認……”
崔建怒不可遏,吩咐手下的差役:“上刑!”
拶子又一次箍緊上官蒼蒼的十指,兩頭的差役咬牙拉緊皮繩,尖厲的哭叫聲瞬間在整個牢獄中擴散。
崔建聽得頭皮發麻,來回踱著步,抹了把頭上的汗。上官府上下一身傲骨,證據砸在臉上也不肯松口認罪招供。
他們盯緊上官瑾年幼的女兒作為突破口,沒想到這也是個嘴硬的種!上頭交代,今夜必須審出結果,眼看寅時過了三刻,刑部的審訊暫時還未得到任何有效進展。
崔建急成熱鍋上的螞蟻,正焦灼,隔壁牢房差役前來回話,“回大人,招了招了!”
燃眉之急迎刃而解,崔建一下松了眉頭,忙問:“誰招了?”
差役回復:“上官府庫房總管!”
一個下人,并非上官府直系人員。崔建有些猶豫:“呈上去,看管不管用。”
兩日后,御史臺、刑部、大理寺三法司會審上官府一案。隨后,審理結果問世:“戶部倉部郎中上官瑾一案罪狀彰明。其勾結下屬貪贓倒賣豐德倉轉運軍糧一百萬石,藐視律法,罪行深重。依律,當判死刑,株連三族。”
東宮對案情覆核無誤后,奏請了順永帝,請圣意做最終裁奪。皇帝對于死刑囚犯的判決擁有最終決定權,同時也享有“改判之權”,甚至可以赦免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