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凌安縣主,自從姜寧被煜王的花球砸中以后,就似乎與她結了仇,每每遇到都要找茬。
上次錦貴妃生辰,她就公然找事兒。
姜寧因為懷孕不舒服,加上對這里沒什么歸屬感,把這里的古代人都當作原始人看待,也懶得跟這些小丫頭計較。
誰知道這臭丫頭還沒完沒了了。
不等姜寧說話,姜媛怒道:“凌安你怎么搶別人東西?”
“論搶東西,誰比得上你們家姜七?”凌安縣主看了眼繡鞋,很滿意,“何況這雙鞋我上次就定下了!”
“上次?那你上次怎么不買回去?”
“我……那時錢沒待夠。”
“不是吧?你堂堂凌安縣主,連一雙鞋子的錢都拿不出來?”姜媛猶如一只聞到八卦味道的貓,立即湊上去。
“你別胡說,誰說我拿不出錢?我只是……上次出門一時間沒帶夠。我一縣主,哪里知道出門還要帶錢的?”凌安縣主抬起下巴,像一只驕傲的大白鵝。
姜媛撇嘴:“你以為自己是三歲孩子?還不知道要帶錢,上次我還看見你在那邊鋪子買料子!拿著錢袋算的可仔細了!沒錢就沒錢吧,還嘴硬。”
“我是縣主,我會沒錢?”
“你什么縣主啊,連個封地都沒有。也就是個名頭好聽。”姜媛絲毫也不給她面子,伸手就把鞋搶了回來,“先到先得,不好意思,我?guī)уX了!”
她摸出一塊銀子拍到桌上:“老板娘,這雙鞋我要了,多出來的錢不用找了!”
凌安縣主怒了,伸手去搶:“還給我!”
“我已經(jīng)付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