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拿出一份協議,這是當初向陽跟她借錢的協議,給兩個女兒看過后,她就將協議撕毀了。
“當初你弟說要開快遞驛站在我這里借了二十萬,現在這個錢我不要了,就當我這個做媽的支持兒子做生意。
現在我也一人給你們二十萬,省得你們說我偏心。”
說著,陳曼將兩張銀行卡遞給她們,“密碼是你們的生日,這筆錢你們拿去做什么我不干涉,不過我要聲明的是以后都不會再有了,這是我這個當媽的最后能給你們的了。”
向華看了妹妹一眼伸手接過銀行卡,然后摟著陳曼的肩膀出其不意地在她臉上親了一口。
“謝謝媽,那我就不客氣了,正好最近要用錢,您真是解了我燃眉之急。”
向花見姐姐接過銀行卡松了一口氣,也伸手接了過來,“謝謝媽。”
陳曼揮手,“行了,不用謝,快走吧,晚了熙熙要哭鼻子了,周末有空帶熙熙回來跟表妹一起玩。”
向花拿著銀行卡一臉高興的離開了,辭職后丈夫雖然每個月都會給生活費,不過生活費都控制在三千塊之內。
只要養過孩子的都知道,作為寶媽每看到一樣適合孩子的東西都會忍不住蠢蠢欲動。
所以這三千塊壓根兒不夠用,她每個月都得動用以前的存款,五年時間過去,她的存款也捉襟見肘了,她媽給的這筆錢正好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不過想到丈夫每個月只給三千塊,多一分都不給,素來聽丈夫話的向花留了個心眼,這筆錢她誰也不告訴。
小女兒離開后,陳曼看向大女兒,“行了,媽這里已經沒事兒了,你也回去吧。
咱們女人要自強自立,但面對家人也不能太過強勢霸道,畢竟家是讓人身心愉悅的地方不是爾虞我詐的職場。”
也虧得向華眼光毒辣,找的丈夫是那種性格溫和又顧家,對她非常包容的人,否則放到別人家非得一天打三架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