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這詔書上,赫然寫著的一件事,就是存糧利民!
沒錯,正是馮征和嬴政,早就合計好的那件事。
“存糧利民……將家中存糧,存入大秦各地錢莊,每一石糧食,存一個月,而給一秦半兩之利息,月結(jié)之時,可將糧原數(shù)與利息,一并取回?凡存入之期,最少一整月,最多可一年以上。”
看到這詔書的內(nèi)容之后,權貴們簡直要抓狂。
尼瑪?shù)模@是好事啊!
只是存糧,就可以給利息?
而且,到期之后,糧食絲毫不少,原數(shù)奉還,這利息還要照給不誤?
麻麻地,這的確是好事啊!
為何我們就那么想要哭呢?
權貴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個個心里都窩了一股火一般。
這詔令,你早干嘛去了?
沒錯,你早干嘛去了?
早知道有如此的安排,那他們還會拼了命的,拿著大把大把的糧食,去競拍朝廷那未知幾何的產(chǎn)業(yè)嗎?
這把糧食存入大秦的國立錢莊里,安穩(wěn)的吃著大把大把的利息,那豈不美哉?
雖然兩個都是賺,朝廷的產(chǎn)業(yè),賺的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