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妖法。
用妖力在身體,乃至器物,亦或是凌空刻畫出的神秘妖文符號,產生和文法類似的戰法效果。
多寶之前就曾在李長安面前,施展過銘妖法,催動黃金眼和黃金耳。
的確和文法極為類似。
但是多寶話里話外所說,銘妖法比文法差了不是一星半點。
就好比是人族武道和妖族之間的差距,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李長安看著手中印刻著火鴉族銘妖法的獸骨,上面的妖文符號看似繁復,就像鬼畫符一樣,但仔細分辨,卻能看得出其中的些許規律。
如果把每一個妖文符號拆開就會發現,不同的排列組合,就會誕生出不一樣的銘妖之法。
只是這些妖文符號極為繁雜,每一個筆畫,都有好幾個妖文組合,所以看起來會比文法更加瑣碎,而且沒有章法。
李長安邊看邊對照文法。
人族文法,起源于詩文典籍,文士從中悟出文法,而后借助文法篆字,勾動天地之力,爆發出強大的力量。
換句話說,文法篆字類似于鑰匙,類似于引線,可以引動龐大的天地之力為己用。
而銘妖法中,妖文符號同樣是鑰匙,是引線,但卻引動不了天地之力,只能引爆銘妖法中蘊含的威能。
換句話說,就是有多少妖力,只能爆發多強戰力。
和文法的差距,也就是在這里體現出來。
文法一分力也許可以引動十分的天地之力,乃至百分之力。